近年來,多家從事個人信息買賣交易的平臺相繼被警方一鍋端,比如京東數科旗下聚信立,以及魔蝎、新顏等等。近期,一些個人信息買賣平臺陸續受審,但尚未判決。第一消費金融將繼續關注此方面公司動態。
據第一消費金融了解,目前還有多家資產規模千億級和萬億級的公司因為買賣公民個人信息導致關鍵領導崗位的人士被警方帶走調查近一年但媒體尚未報道披露。
鑒于本法太重要,第一消費金融認為每一條都值得從業者研究。至于直接從事個人信息處理和交易的個人或者機構,第一消費金融建議其為了避免進監獄,熟背本法。
在此草案公布后,從業者發現所供職機構沒有引起重視,沒有開展整改,且在此草案公布后處理和交易個人信息方面不收斂不收手者,第一消費金融建議明哲保身者可以離職,為社會負責者可以向有權機構積極舉報或者自首投案。
附件:《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草案)》全文公布
案號:(2017)滬02民終2507號,判斷被標注者名譽是否因此受損,應以展示行為是否宣揚了他人隱私或發表了失實言論。只要不存在上述情況,即使被標注者社會評價降低、相關利益受損,也不應認為侵害了被標注方名譽權
要點一:對合同形式的規定更為精練,要點二:對要約的撤銷時間基于對話,要點三:增加了期內承諾但通常情形下不能及時到達視為新要約的內容
案號:(2019)最高法民終185號:東方電氣集團東方汽輪機有限公司訴大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大豐建筑安裝有限公司、大慶大豐能源技術服務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案
侵權責任是民事主體侵害他人權益應當承擔的法律后果。民法典第七編“侵權責任”在總結實踐經驗的基礎上,針對侵權領域出現的新情況,吸收借鑒司法解釋的有關規定,對侵權責任制度作了必要的補充和完善
規定婚姻家庭受國家保護注;根據現實國情,刪除實行計劃生育的內容,樹立優良家風,弘揚家庭美德,重視家庭文明建設,親屬包括配偶、血親和姻親
總則亮點:數據、網絡虛擬財產受法律保護,順應時代發展;物權編亮點:增加居住權,必將帶來深遠的影響;合同亮點:對保證方式約定不明,不再推定為連帶保證
1. 債權人與保證人非書面約定保證責任,保證人不承擔責任;2. 債權人在保證期間未向保證人提起訴訟仲裁或者主張權利,保證人不承擔責任
1.首先應當保護現場,并進行證據固定;2.進行協商,小區物業或社區;3.若協商不成,請有評估資質的企業,待有關手續完備后,再向法院起訴為妥
一方面為司法機關審理涉及人臉識別的新類型案件提供指導;另一方面也為使用人臉識別技術的企業給出指引;引入單獨同意原則,未取得有效同意不免除責任